標題 | 東亞學系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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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 ※本校招生考試相關訊息皆公告於教務處網頁「最新消息」http://www.ntnu.edu.tw/aa/請考生務必隨時上網查詢。※
1.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,請務必於101年3月22日起至本校教務處網頁詳閱相關規定,並完成繳費及網路報名手續。 2.第二階段甄試報名時間:101年3月23日上午9時起至101年3月28日下午5時止,一律採網路報名,繳款帳號由本校網 路報名系統取得,請依規定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,並完成報名手續。【繳款帳號為考生個人專屬帳號,一個帳號 僅提供考生該系組之報名,若報考二系組,請分別以本校提供之帳號繳款,以免對帳錯誤。】 3.需繳交審查資料的考生,請於101年3月28日前以「限時掛號」郵寄至各報考學系【因時程緊湊,請考生儘早準備相 關審查資料;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】。 4.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,一經繳納不予退費。 5.低收入戶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一律免繳報名費,請於101年3月28日前將低收入戶證明文件,註明考生姓名、學測報名序號、報考學系組後,傳真至本校教務處企劃組:(02)23635695。 6.本校音樂學系個人申請招生,採計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及術科能力測驗成績之總和,考生無需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及繳交費用與審查資料。 7.考生請於甄試前至各報考學系網站查詢個人的面試、筆試時間、地點及應考注意事項,並持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,準時應試;未依規定應考者,以缺考論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。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。 8.本校招生委員會依據考生之甄選總成績決定最低錄取標準,依招生名額決定正取生,得列備取生。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,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。 9.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 10.本簡章彙編或以上說明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。 |
檔案下載 | 東亞學系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個人申請資訊 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招生簡章 |
超連結 | http://enroll.itc.ntnu.edu.tw/Enroll/UsEntry |
張貼人 | 網站管理員 |
最後修改時間 | 2012-05-16 PM 4: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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